施工進度計劃應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施工總進度計劃應依據(jù)施工合同、施工進度目標、工期定額、有關技術經(jīng)濟資料、施工部署與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編制。
2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內(nèi)容應包括:編制說明,施工總進度計劃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覽表,資源需要量及供應平衡表等。
3 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的步驟應包括:
1) 收集編制依據(jù)。
2) 確定進度控制目標。
3) 計算工程量。
4) 確定各單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開、竣工日期。
5) 安排各單位工程的搭接關系。
6) 編寫施工進度計劃說明書。
單位工程的施工應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宜依據(jù)下列資料編制:
1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2 施工總進度計劃。
3 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能力。
5 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zhì)及勞動效率。
6 施工現(xiàn)場條件,氣候條件,環(huán)境條件。
7 已建成的同類工程實際進度及經(jīng)濟指標。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應包括下列內(nèi)容:
1 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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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國項目管理資源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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