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k Wilson-Welsh、Chris Beale、Gary Baker、John Huston、Daryl Kulak以及其他一些人正在力圖推廣一個新角色─“敏捷團隊主管”,以替代敏捷團隊中現(xiàn)有的多種領導型角色。
Wilson-Welsh認為:
我們有意要去掉舊有敏捷團隊的管理角色和職責標簽,比如Scrum Master和項目經(jīng)理,因為我們逐漸相信這些角色已經(jīng)喪失了存在的意義。我們發(fā)現(xiàn):圍繞該話題的爭議正好與企業(yè)中的stake相匹配:對于現(xiàn)有的敏捷團隊管理、項目管理、產(chǎn)品負責人體系和流程改進管理,雖然我們在不斷給它們打補丁,但其中的漏洞仍然數(shù)不勝數(shù)。
…
愛也好,恨也罷。圍繞著敏捷團隊的領導機制,我們需要范式上的轉換。這種領導機制要更加穩(wěn)固、關注點更為集中、定義更加明確,更可以滿足內(nèi)部團隊和外部干系人的需求,這才是我們想要的。我們需要這個人對敏捷團隊的責任和權力負責,對敏捷團隊而言,這兩者實際上是完全對等的。
在他們看來,這個人應該是“敏捷團隊主管”。Wilson-Welsh接下來簡要介紹了這個人應該做的事情。簡略來說,他認為應該包括下列5個方面的責任:
持續(xù)領導
理解團隊在組織目標中的位置,對于團隊來說是唯一的領導,對于干系人來說是唯一的負責人,構建一個“安全的空間”,讓團隊在其中工作,在團隊和干系人之間促進信任和尊重,并不斷提升團隊的凝聚力。
持續(xù)規(guī)劃
確保團隊能夠不斷提升實現(xiàn)自己做出的承諾的能力,確保任何東西都能“充分顯現(xiàn)”,管理度量體系,讓計劃(而不是人)唱白臉推動大家工作,確?!坝媱濍S著需求和資源變化而變化”。
持續(xù)執(zhí)行
“監(jiān)控和管理團隊的速度和處理能力”,保證團隊資源的安全性,移除障礙,防止問題升級。最終,“保證團隊流暢工作的能力,保證團隊得到充分激勵,集中精力工作”。
持續(xù)降低風險
識別風險,并讓風險的“潛在影響充分顯現(xiàn),讓合適的人看到”,確保降低風險發(fā)生機率,量化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持續(xù)改進(敏捷指導)
驅動“整體上對‘完成的定義(Definition of Done)’的改進”,偵測績效產(chǎn)出的顯著降低,并吸引大家注意;推進團隊在正確領域的改善和提升;幫助團隊主動從外界學習不斷涌現(xiàn)的新實踐。
對此,人們剛開始的反饋有褒有貶。Abby Fichtner(又名“The Hacker Chick”)和John McFadyen都支持Wilson-Welsh的想法,但是提出問題:“敏捷團隊主管”與”Scrum Master”有何不同?Abby進一步指出:講述的這些責任中其實暗含了“擁有失敗的自由”,這讓她想起Jared Spool在Agile 2009大會上的主題演講,他提出諸多“非常成功”的項目都有三個特性。
Tobias Mayer反對這些職責應該縮減到指定的人身上,他強調(diào):“每個團隊成員都應該”具備Wilson-Welsh提到的這些特質。Mayer認為:
創(chuàng)建一個團隊主管的“角色”,這就是退回到“命令與控制”方式的開始。這是逃避責任的藉口,逃避創(chuàng)建充滿領導力的團隊所面臨的真正挑戰(zhàn)。
您怎么看這個問題?這樣的一個角色定義會有幫助嗎?如果有的話,這個初步定義該如何改進?還是這個角色純屬多余?甚至就像Mayer說的,根本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壞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