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同意建設的批復。BOT項目在發(fā)布招標文件之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是必須的。
3.招標準備。項目立項完成后,即可著手準備招標工作。招標準備工作充分與否是BOT項目招標工作成敗的關鍵,應該建立一個使所有投標人進行投標的基本框架。
主要內容有:(1)成立招標小組。從已有的Bcrr項目來看,成立招標小組,對于落實項目基本建設條件、加快招標工作進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聘請咨詢機構。由咨詢機構對項目的經濟、技術、合同、法律等方面的問題,作出細致、完整、嚴密的規(guī)定。否則。即使是一個很小的疏忽,也可能帶來不利的后果,輕者致使項目失去公平,陷政府處于不利地位,重者將導致招標失敗、項目流產,甚至使政府和國家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3)進行項目發(fā)展戰(zhàn)略技術參數(shù)研究。明確技術要求。雖然政府在招標前并不規(guī)定投標人采取何種技術方案,但是,由于項目最終移交給政府。而且項目多是為公眾提高公共服務的基礎設施,因此。必須在規(guī)劃條件、技術標準、工藝和設備水平、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要求。(4)準備資格預審文件,制定資格預審標準。資格預審是招標工作中一個很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尤其對于前期工作周期長、情況復雜的BOT項目。在正式投標前進行資格預審,可以淘汰一部分不符合項目要求的投標人,選定幾家實力較強的投標人,邀請他們前來參加投標,能減少招標工作量,提高招標質量和招標的成功率。
因此。政府或其聘請的咨詢機構應該及早準備資格預審文件。在預審文件中明確資格預審標準。資格預審文件中的資格要求,應該根據(jù)項目的特點和要求進行制定。(5)設計項目結構,落實項目條件。不同的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管理程序上不盡相同;不同類型的項目具有不同的特點和各種不同的要求。因此,應該針對項目本身的特點,結合政府在本項目上制定的目標,設計合理的項目結構,并根據(jù)項目結構,逐項落實項目的各種條件,為確保招標成功打下堅實的基礎。(6)準備招標文件、投資框架協(xié)議、特許權協(xié)議、制定評標標準等。在確定項目結構、初步落實項目基本條件后。即可開始編制招標文件。制定投資框架協(xié)議和特許權協(xié)議。在招標文件中,必須詳細說明政府在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要求,讓投標人盡可能充分和準確地領會政府的意圖。在特許權協(xié)議中,應對經營期限、政府提供的各種支持條件或者承諾、項目公司的責任、項目融資與財務管理、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移交方案、不可抗力、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爭議的解決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評標標準應該體現(xiàn)政府在選擇什么樣的投資人和建成一個什么樣的項目方面的要求和標準,尤其對主要目標(例如:經營期、融資方案、建設方案、運營方案、移交方案等)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和標準。
4.資格預審。邀請對項目有興趣的潛在投資人參加資格預審,如果是公開招標則應該在指定的媒體上發(fā)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主要應對潛在投資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銀行信用等級、技術力量、履約記錄等方面的資料進行審查。資格預審工作完成后,向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發(fā)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
5.準備和遞交投標文件。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在收到投標邀請書后,如果決定繼續(xù)投標,則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出詳細的建議書(即投標文件)。并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向招標人遞交自己的投標文件。
6.評標與定標。投標結束后,招標人應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招標文件中沒有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jù)。。
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細則的規(guī)定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