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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
完善落實現行政策
繼續(xù)合理控制人口規(guī)模,進一步完善并落實好現行城市落戶政策。
資料鏈接
落戶北京若干途徑
1, 人才引進;
2, 在納稅等方面滿足要求的來京投資辦私營企業(yè)人員;
3, 離休、退休人員夫妻投靠進京;
4, 子女隨父入戶;
5,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等。
戶籍改革大事記
1954年
中國頒布實施第一部憲法,其中規(guī)定公民有“遷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布,戶籍管理制度確立。
1963年
依據是否擁有計劃供應商品糧,劃分為“農業(yè)戶口”和“非農業(yè)戶口”。
1975年
憲法正式取消了有關遷徙自由的規(guī)定。
1985年
居民身份證制度宣布實施。北京頒發(fā)《關于暫住人口戶口管理的規(guī)定》。
2001年
國務院批準小城鎮(zhèn)戶籍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
2006年
《關于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若干意見》實施,發(fā)放北京“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