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對手蘇聯(lián)隊,勇奪世錦賽男團冠軍,因蘇聯(lián)隊沒參賽,主要對手是日本隊,許多人認為中國人此次一定穩(wěn)操勝券。沒想到,半個世紀與團體獎牌無緣的美國男隊高居第一,同屬世界一流的中國隊和日本隊卻分列第二、第三名。
秘密主要就在“時間差”。
被認為奪冠呼聲最高的中國隊和日本隊,“恰巧”都被排在早晨的第一組,而美國隊“恰巧”被劃為晚上的最后一組。
早上,裁判們精神飽滿,尖刻又挑剔。有內(nèi)行人發(fā)現(xiàn),從第二組開始,裁判員評分的“標價”已經(jīng)提高了。尤其到了晚上,裁判們已經(jīng)有點疲倦,評分用的鉛筆也不尖了。美國選手為減少失誤,降低了動作難度,裁判員們卻給美國選手打分時非常慷慨。
賽后日本隊總教練阿部和雄說:“這是一場沒有裁判規(guī)則的比賽……”瑞士《體育報》在談到裁判員時甚至說,“告訴我給誰加分,我事先告訴你分數(shù)”,只要運動員沒有大的失誤,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在洛杉磯也是如此。
有時大賽之前,突然發(fā)生的事故,好像不是有意為之,可是,受害的恰是東道主的主要競爭對手。有一屆全國冬運會花樣滑冰賽前,一對奪冠呼聲最高的冰舞選手正在訓練,音樂驟停,兩位選手正做后蹬腿動作,在前的女選手蹬出去,而反應更快的男選手已經(jīng)停住,冰刀一下刺入男選手的小腿,骨頭都露了出來。年輕人后來咬牙堅持參賽,還是奪得冠軍。這件發(fā)生在上世紀80年代的事令人記憶猶新,但誰也無法弄清那次突然停電的真相。
1986年漢城亞運會,開幕那天下起大雨,參加入場式的中日等代表團被安排在主體育場旁邊的露天田徑場接受安全檢查。檢查人員十分認真,隊伍前行緩慢。中國代表團一位官員見狀不由擔心:安檢后要在露天田徑場等一個多小時,入場后還要站一個多小時,長時間淋雨能不生???于是,這位官員發(fā)令,中國運動員躲進過廳。東道主警察卻命令中國代表團成員回到田徑場。這位官員客氣地解釋并問道:“請問,東道主的隊伍哪里去了?為什么他們不站到田徑場上去?”警察無奈,眼看著西裝已淋濕的日本代表團成員也進入過廳。后來,東道主就欠妥的安排向中日等方面表示了歉意。
體育比賽絕非僅僅是運動員之間的較量,特別是奧運會這樣的大賽。
裁判的心理傾向
體育比賽中的爭議,由裁判裁決引發(fā)的最多,而爭議中有不少涉及東道主。
在現(xiàn)代奧運會誕生后的“嬰兒期”,賽會的許多方面都不規(guī)范。例如,有一項不成文的規(guī)定:東道主擁有調(diào)遣裁判的權力。裁判員由東道主“考察”“選擇”。這樣選出的裁判員特別是本國的裁判員執(zhí)法,偏向東道主的可能性很大。
鑒于此,國際奧委會做出決定,從第五屆奧運會起,裁判員不再由東道主調(diào)遣,改由其下屬各國際單項體育聯(lián)合會選派。
然而,一些比賽承辦方還是會有少數(shù)人耍手腕,搞賄賂,利用裁判對比賽施加影響。例如,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好幾項比賽出現(xiàn)爭議:男子三米跳板跳水比賽,蘇聯(lián)選手入水時水花大濺,只列第五,他以觀眾喧鬧為由要求重跳被允許,重跳后奪冠;而民主德國選手也要求重跳被拒絕。另有墨西哥人抗議裁判偏袒,兩天后得到“懲罰”,該國競走明星已遙遙領先,奪冠在望,卻被判犯規(guī)罰出場。三級跳遠比賽,澳大利亞一選手的一次試跳超過奧運會紀錄,高居榜首,卻被判犯規(guī);巴西一位選手也跳出好成績,同樣被判犯規(guī)——他倆共12次試跳,8次被判無效。金牌最后歸了東道主選手。英國隊教練說,這是不公正的裁決。
法國《巴黎晨報》指出,奧運會盡管使用許多精密儀器來測定比賽成績,但作決定的仍然是人,而賭注、利益和偏見有時要比計算機更有力量。
莫斯科和洛杉磯兩個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