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5
天氣能致車爆炸?
當地宣傳部門稱沒有這個說法
前日,有媒體發(fā)布消息稱,據此次事故現場指揮部消息稱,義昌大橋事故系因惡劣天氣造成車輛爆炸引發(fā)橋面垮塌,其中6輛大貨車、2輛小車墜落,沒有客車墜落,11名傷員4個重傷7個輕傷。這一說法也引發(fā)諸多質疑。惡劣天氣是如何導致車輛爆炸的呢?
昨日,新京報記者就此疑問詢問三門峽市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副科長韓治斌,事故原因是否是媒體報道稱“惡劣天氣導致車輛爆炸”?
韓治斌對此回應稱,沒有這個說法。這和最開始網上傳出26人死亡情況一樣,部分媒體沒有經過實地考證、沒有充分了解情況。當時天氣確實有霧霾,但調查中并沒有把惡劣天氣當作(爆炸墜橋)的主要原因。
■ 調查
花炮運輸成“移動炸彈”
有地方出于“保護產業(yè)”考量,監(jiān)管不嚴
據新華社電 我國煙花爆竹生產和消費居世界第一,運輸環(huán)節(jié)超限、超載、無資質運輸問題很突出。
正規(guī)花炮物流存特殊季節(jié)性缺口
國家規(guī)定,花炮運輸必須使用專用危爆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有一定從業(yè)經歷,每年要接受交警部門審查與培訓,花炮運輸過程中則需申請道路運輸證。
但實際情況卻與國家法令大相徑庭。我國花炮產業(yè)規(guī)模巨大且地域集中度很高。其中湘贛邊境的湖南省瀏陽市和與其毗鄰的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上栗縣等地構成的狹小地域,出產的煙花占世界產量的半數以上,產值超過200億元。每年都有大量花炮由此運往全國各地和口岸。
有業(yè)界專家介紹,“湘贛邊”每年外運花炮總量超過2萬車。集中度高的瀏陽、醴陵等地近些年也相繼發(fā)展了正規(guī)花炮物流業(yè),但卻存在特殊季節(jié)性缺口。如瀏陽市在花炮產銷旺季——主要是下半年特別是9月至次年1月,運力存在最高600臺左右缺口,而淡季卻有一定閑置。受成本等因素影響,專用車花炮運價也比一般車輛高。如從湖南運往東北的一車花炮為例,運價可能高出5000元至6000元。
產商為省錢用普通貨車運輸
季節(jié)性運力不足導致部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煙花生產商、貨主和車主,使用沒有資質、不具備技術條件的普通貨車非法運輸花炮。據了解,每年下半年特別是臨近春節(jié)時,花炮主產區(qū)都會云集大量普通貨車特別是“返程車”招攬花炮運輸生意。而各地對煙花鞭炮管理,則“松緊度”不一。有地方出于“保護產業(yè)”考量,監(jiān)管不嚴;有地方以罰代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專家認為,應通過強化法制、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和推進產業(yè)整合來化解風險。
綜合新京報記者 申志民 張永生 央視 央廣等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