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思考一個問題:當你想說服一個人的時候,你通常會怎么做?
舉個例子:你的上級做了一個決策,你認為不太妥當,你會怎么去勸說他?
又或者:你負責的產品出了點問題,需要請研發(fā)部的人幫忙解決,但這件事情會額外占用他們的人力資源,你會怎么去說服他們?
再比如:你需要說服你的朋友,相信某個觀點,或者采取某個行動,你會怎么做?
你可能會聯(lián)想到上一期的內容:主題先行,傳達信息點,簡明扼要……
更進一步,你可能會想到這些:擺事實,講道理,列數據,舉例子,等等。
你可能會列出大綱,打一個腹稿,慎重組織語言,保持邏輯的嚴密性……
這些有用嗎?有用。但足夠嗎?不夠。
其實,這里有一個小小的陷阱:
當你開始思考「我要如何說服他」的時候,其實已經犯了一個錯誤:
你將自己擺在了對方的對立面上。
什么意思呢?我們說「說服」,往往意味著一件事情:用自己的觀點、意見,去讓對方信服,讓對方同意自己的立場。
很多時候,這就意味著「對抗」。
你會發(fā)現(xiàn),說服的本質就是對抗 —— 當你提問「能不能」「要不要」的時候,當你準備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時候,當你認為對方「說得不對」的時候 —— 其實,你就已經開始進入了「對抗」的思維:
你在試圖(有意或無意),用你的思想,跟對方的思想相對抗,并決出一個勝負。
這是人的本能,人本身就是喜歡對抗的。
但這也是非常低效的。
更好的做法是什么呢?是跟對方站在同一個立場上,從對方的角度思考,找到雙方思維、利益、立場的交叉點,然后探討「能不能取得更好的共識」。
也就是化「說服」為「合作」。
我將其稱為「非對抗性」。
這就是 3S 的第三個原則:
Soft,軟性、非對抗性。
心理學上有一條顛撲不破的鐵則:
我們更愿意相信的,永遠是「跟自己一致的人」的意見。
舉個例子:比起廣告、媒體宣傳,你更愿意相信的,一定是來自朋友的推薦。因為前者很可能是在盤算著「把你賣掉」,而后者很多時候,是真心誠意為你好。
同樣,當我們面臨一些重要抉擇時,比起咨詢一些「高高在上」的專家,我們往往更愿意去尋求誰的意見呢?
大多數時候,是那些經歷過相同困擾、但最終解決了的「同類人」。
我們會下意識地認為:他們跟我們是「一致的」,提出的意見會更有價值,同樣,我們接受起來也會更簡單。
這就是著名的「圈子效應」。
當你認為對方「跟自己一致」的時候,你會下意識地尋求和強調彼此之間的共性;而當你認為對方「跟你不一致」的時候,你下意識尋求的,是彼此之間的區(qū)隔。
這就相當于,你先在兩個人之間劃了一道溝壑,然后再開始溝通。
很多時候,我們所說的「說服」,就是處于這種情況。
所以,你會看到,許多市場營銷手段,都是這種模式:
他們會告訴你:我曾經也跟你一樣,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底層白領,拿著幾千塊的薪水,自從我如何如何之后,現(xiàn)在月入多少多少萬,只要你怎樣怎樣,你也可以跟我一樣……
相比起那種高高在上的導師姿態(tài),這樣的宣傳口徑很容易被大家接受。因為大家會覺得,他跟我們是「同類人」,他的經驗,我們是可以復制的。
這就是一種典型的「非對抗性」思路。
所以,我經常強調一個觀點:大多數時候,爭論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為什么呢?因為一旦涉及「爭論」,其實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