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的深入分析
財政部條法司原司長、《政府采購法》起草小組副組長王家林:
在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中,我認為還需要注意3個問題。一要正確認識基本功能和政策功能的辨證關系。兩者密不可分,并不矛盾,不能分開,更不能對立。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應該自覺服從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二要全面理解《政府采購法》,而不是片面理解。比如當貫徹公平原則與國家利益發(fā)生矛盾時,應該更多地維護國家利益。三要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和保障措施。抓緊制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制定便于操作的具體實施辦法,還要在預算安排上要予以保證。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
政府采購政策基礎包括物質基礎、法規(guī)基礎、組織基礎等。物質基礎要求我們將大中型項目盡快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提高政府采購金額的財政支出比例;法律基礎要求我們加快相關配套法規(guī)的出臺,使具體實施有法律保障;組織基礎包括政策制定組織、政策監(jiān)管組織以及政策運行組織。政府采購輔佐宏觀調控與管理目標的實現,在目前來看,功能作用非常弱,比如對中小企業(yè)的保護,沒有具體實施規(guī)定。關于評估應該從經濟社會、采購期限,以及社會反響方面制定評估的方法和模型。
南京大學商學院博士后黃河:
西方的基本原則,盡管是原則性的東西,但如果能與我國實際相結合,很好地運用,還是值得借鑒的。第一,加強國際領域的政策功能。在我國,政府采購融入國際市場的進程日益加快,我們需要制定一套激勵國際市場開拓和適應國內市場保護并重的政府采購政策。第二,保證政府采購的透明度,防止行政腐敗。通過政府采購政策可以促進政府采購主體行為的規(guī)范化,有效地、及時地遏制行政腐敗萌芽。第三,發(fā)揮好經濟領域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購中設計出較大的競爭空間,鼓勵新興企業(yè)參與重大戰(zhàn)略性技術的開發(fā)。
北京物質學院教授倪東升:
如何使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貫徹落實呢?一定要培養(yǎng)政府采購官員的主體意識;一定要考慮代際公平,考慮資源對子孫后代的積累;建立行業(yè)協(xié)會;開展政府采購專、本、碩的培養(yǎng);需要將政府采購提高到戰(zhàn)略層面,實行全球資源整合;開展教育,主要是人員素質教育,包括語言、專業(yè)技能(知識體系涉及物流、商務、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全面質量管理),進行資格認證,通過以建立學會來建立長期培訓體系。像英國的CMM認證,在中國三級以上的只有四人,而印度五級的已有100多人。人缺乏是我們最大的問題。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馬國賢:
政府采購是我國公共財政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的重大改革。對此,公眾的期望值很高。但目前由于種種主客觀原因的影響,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還不完善,存在著采購過程過長、環(huán)節(jié)多等問題。政府采購是我國公共財政的基礎制度之一,是利國利民的好事,那么好事必須辦好。機制不合理和組織不善是造成以上問題的基本原因,而這些都能通過制度的合理安排來完善。個人認為要興利除弊,就必須用財政效率觀點重塑政府采購,一是規(guī)范制度建設,二是建立績效評價機制。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王金秀:
建立和利用標準化標識制度,形成政策性采購的基礎。擴大能源效率標識的范圍,利用環(huán)境標志標準認證制,發(fā)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健全評標要素,完善綜合評標體系。引入現代管理工具,建立健全財政全程監(jiān)管制度。運用現代信息手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增強采購信息透明度,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規(guī)范采購行為。以政策為核心實現采購功能之間的協(xié)調,包括資金節(jié)約率和政策功能;政策本身的矛盾,國家政策和地方保護政策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