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為由,駁回了禁止公開這一要求,意味著匯豐銀行向孟律師團隊披露的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公開。
2021年6月29-30日,卑詩省高等法院將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從匯豐獲取的新證據進行開庭審理。孟晚舟律師向法院尋求采納匯豐銀行的多個文件作為證據,這些證據進一步證明美國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據——《起訴案件記錄》,進行了實質性省略和選擇性遺漏,存在誤導性。
2021年7月9日,卑詩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律師要求引入新證據的申請做出判決,法官拒絕引入從匯豐銀行獲取的新證據。
2021年7月20日,霍爾姆斯法官發(fā)布正式裁決書,詳細論證駁回動議理由,認為在引渡聽審程序中,采納辯方提出的證據,必須滿足特定的“相關性”標準,辯方證據無法在現(xiàn)程序中“直接彈劾”檢方證據,并影響法院做出是否引渡的判斷。但法官也提到匯豐文件“在正式審判中無疑對孟女士很有價值“。
2021年8月4日-6日,法庭圍繞辯方主張的程序濫用“第三分支”進行審理。第三分支是指,孟晚舟一方主張,美國提交給加拿大的引渡案件記錄(ROC)內容存在大量不實和誤導信息,濫用了美加的引渡程序。
2021年8月 9日-10日“第三分支”審理完成后,辯方將主張法官應綜合考慮第一、二、三分支的累積影響,做出終止引渡的決定。辯方認為,只有采取“終止引渡程序”為救濟手段,才能彌補請求國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Remedy)。
2021年8月11日開始,法庭將進行Committal(拘押待審)階段的庭審,這是引渡案的必須環(huán)節(jié)。與“程序濫用”不同,Committal階段是由檢方主張,辯方回應。Committal階段,實質上審理的是美方證據的充分性。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充分,則需終止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