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款暢銷多年的國民飲料,在“露露杏仁露”的背后,圍繞其商標使用權的紛爭已持續(xù)多年。上市公司承德露露(000848,SZ)與其關聯(lián)企業(yè)霖霖集團(由露露集團更名而來),以及汕頭高新區(qū)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頭露露)的訴訟戰(zhàn)也出現(xiàn)了新的進展。
據(jù)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公司起訴前任董事長王寶林、前任董事兼總經(jīng)理王秋敏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一案已被受理。
承德露露稱,二被告在職期間以承德露露的名義,與霖霖集團、汕頭露露等秘密簽署《備忘錄》、《補充備忘錄》等關聯(lián)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團轉讓其持有的汕頭露露公司51%股權。此外,二被告還擅自授予汕頭露露有關“露露”無限期的商標、專利許可使用權等。
這一起訴似乎是承德露露對汕頭露露的一次反擊?!睹咳战?jīng)濟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汕頭露露曾在2018年對承德露露提起訴訟。而根據(jù)廣東法院的終審認定,上述《備忘錄》、《補充備忘錄》有效,汕頭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這一商標系合法行為。
顯然,有關露露商標的使用權情況并未因此前汕頭露露的勝訴而塵埃落定,伴隨著承德露露對其前董事長的起訴,露露商標糾紛再引關注。
索賠上億
對于國內消費者來說,露露杏仁露實在是一款再熟悉不過的飲料。殊不知,圍繞著這瓶小小的飲料,其商標權和市場紛爭已持續(xù)多年。
1997年10月17日,霖霖集團作為獨家發(fā)起人設立承德露露,同年11月,承德露露登陸深交所。經(jīng)歷了股份所有制改造和多次股權變遷,截至目前,萬向三農(nóng)集團有限公司以40.68%的持股,成為承德露露的直接控股股東,而霖霖集團已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
據(jù)承德露露此前的公告,在公司進行國有股回購及股權分置改革后,以3.01億元受讓了霖霖集團的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chǎn)。
眼下,承德露露和汕頭露露的紛爭焦點也集中在了這份知識產(chǎn)權之上。
據(jù)承德露露最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關于公司訴王寶林、王秋敏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一案已被受理。1997年至2010年,王寶林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總經(jīng)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公司副董事長。
承德露露表示,上述二名被告利用擔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員的職務便利,任職期間曾以承德露露名義,秘密與關聯(lián)企業(yè)霖霖集團、汕頭露露及香港飛達企業(yè)公司(以下簡稱香港飛達)簽訂《備忘錄》、《補充備忘錄》等關聯(lián)交易合同,直接損害了公司及其投資人的利益。
在承德露露看來,兩名被告并未經(jīng)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便以“零元”對價向霖霖集團轉讓公司持有的汕頭露露51%股權及實際控制人地位;另一方面,王寶林、王秋敏亦擅自決定放棄霖霖集團對汕頭露露平價增資的機會,從而使得香港飛達企業(yè)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頭露露。
此外,承德露露還稱,王寶林、王秋敏還以不公平、不合理的價格條件授予汕頭露露無限期的商標、專利許可使用權,給予汕頭露露以“露露”字號作為企業(yè)名稱的權利,并擅自分割鐵罐裝露露杏仁露飲料的零售市場,把長江以南八個省份的市場永久分割給汕頭露露,禁止上市公司進入,使得汕頭露露與承德露露展開同業(yè)競爭。
在訴訟請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確認二被告以公司名義秘密簽訂關聯(lián)交易合同、處置公司股權和知識產(chǎn)權以及分割市場等行為構成公司董事實施的損害公司利益的關聯(lián)交易,并賠償公司直接